再過10年,“孫悟空”的形象有可能失去知識產權保護。中國的《著作權法》對電影作品的保護期是50年,2004年時《大鬧天宮》度過了自己的40歲生日,也就是說,再過10年,長篇動畫片《大鬧天宮》就變成公共版本了。 近日,嚴定憲非常擔憂地告訴記者,如果“孫悟空”的形象失去知識產權的保護,“如果被不法者濫用,糟蹋,我們這些創作者的心血就白費了,我們心疼呀。”〞 嚴定憲說,《大鬧天宮》的主創,包括改編、導演、作曲、動畫設計、攝影等等人員都是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的原班人馬,唯有一個重要角色——美術設計請的是外來的“和尚”。這外來的“和尚”就是美術造詣很深、當時在中央工藝美術學院執教的張光宇和張正宇兄弟二人。張光宇早在上世紀40年代就創作過孫悟空題材的漫畫《西游漫記》。此次由哥哥張光宇負責設計人物造型,弟弟張正宇負責背景設計。 據嚴定憲回憶,當年張光宇先生畫了幾個孫悟空造型,都相當不錯,但導演萬籟鳴還是覺得不太滿意,因為張筆下的孫悟空裝飾性比較強,不太適合動畫來表現。“當時萬籟鳴帶著我們到北京體驗生活,找來不少在京劇中扮演猴王的演員,于是我就參照京劇猴王的臉譜,設計了孫悟空的形象,就是我們今天熟悉的齊天大圣。”〞 (CSC編輯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