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開展征集知識產權宣傳
標語口號活動的通知
市有關單位和個人:
按照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組委會《關于開展2012年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的通知》 (知宣組字〔2012〕1號)文件精神,為配合第12個“4.26”世界知識產權日“培育知識產權文化,促進社會創新發展”的主題,進一步推動深圳知識產權工作的發展,加大我市知識產權宣傳力度,我局開展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知識產權宣傳標語口號活動。本次活動由深圳市知識產權局主辦,深圳市設計之窗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承辦。具體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主題:知識產權宣傳標語口號
二、征集要求:
1. 宣傳標語口號要體現知識產權對于創新發展的重要意義,及與大眾生活間緊密的關系。
2. 宣傳標語口號要簡潔、易記憶、朗讀順口、具有感染力。字數不宜過長,可一句表述,也可分兩句表達。每條標語、口號最長不超過15字。
三、征集時間:
四、 征集對象:
面向全國廣大民眾(含港、澳、臺地區) 。
五、作品提交:
(1) E-mail提交: 請將宣傳標語口號作品,附加口號的簡短解釋說明,注明參賽作者姓名、聯系方式、地址,通過E-mail的方式發送至 333cndesign@163.com 。郵件標題格式為“知識產權宣傳標語口號-作者名-作品名”
(2) 郵寄方式: 將作品打印稿(A4幅面),附加口號的簡短解釋說明、參賽作者姓名、聯系方式、地址,通過郵寄的方式送交。郵寄請注明“知識產權標語口號”。
來稿請寄:深圳市深南中路3039號國際文化大廈1416室
郵 編:518033
聯系電話:0755-83663069 83663023
聯系人:范曉龍
查 詢:中國設計之窗http://www.221oip.cn
六、獎勵設置:
一等獎1名:2000元/名
二等獎2名:1000元/名
三等獎3名:500元/名
鼓勵獎10名:禮品
獲獎作品均由深圳市知識產權局頒發獲獎證書
七、其他事項:
1. 所有應征作品應為未公開發表過的作品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。如涉及抄襲、借用等侵權行為,所有法律責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擔。
2.所有投稿作者必須使用真實姓名,否則將無法領取獎金
3. 入選作品的知識產權歸征集單位所有。征集單位擁有對標語口號的使用、修改和推廣等權利。
4. 應征作品恕不退還。
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